同宇新材(301630):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证券时讯 朗峰江湖 2026-05-26 4963 次浏览
    原标题:同宇新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630 证券简称:同宇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增加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4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6,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6,000,000股。该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也将相应调整(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变动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2026年5月)。

    特此公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